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根據(jù)《河北工業(yè)大學因公出國(境)審批管理辦法》受理全校教職工因公赴港澳審批手續(xù)。需按照以下審批流程提交材料:
一、申報與審批
(一)準備赴港澳任務材料
1、邀請函、邀請函中文譯文(如邀請函為外文)
2、詳細日程安排
3、邀請單位情況簡介(如參加國際會議,請?zhí)峁h簡介)
4、合作研究計劃(如任務為合作研究,需提供)
5、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申報表
6、身份證掃描件(如為外地身份證,需提供外地身份證說明)
7、因公赴港澳公示材料
8、出訪經(jīng)費證明
9、出訪必要性說明
10、因公臨時赴港澳人員備案表
11、通行證申請卡
12、簽證事項表
相關材料模板,詳見附件。
(二)校內申報任務
登陸“河北工業(yè)大學協(xié)同辦公系統(tǒng)”提交《河北工業(yè)大學因公出國(境)及赴臺審批表》。
將上述材料電子版發(fā)送至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未經(jīng)審批自行出訪,一律不予補辦申報手續(xù)。
(三)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及校領導審批
申報人需于行前2個月向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提交出訪申報材料。
注意事項:
(1)河北工業(yè)大學教職工執(zhí)行同一因公赴港澳任務時,必須同一任務所有人員材料齊全后方可上報校內辦公系統(tǒng)審批。為避免材料上報延誤,請執(zhí)行同一任務人員相互聯(lián)系,盡早提交申報材料。
(2)執(zhí)行同一因公赴港澳任務的多人團組須于申報前確定帶隊團長。
(3)非津籍人員應在提交申報時告知戶口所在地(省份)。
二、任務批件及證照辦理
學校審批程序完成后,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將上報河北省教育廳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申請任務批件。省外辦審批通過后,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將通知出訪人員按照相關規(guī)定流程辦理證件并取證。
辦理港澳通行證要求詳見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(wǎng)站:出國出境—護照、簽證欄目。
三、證件保管
出訪任務結束后5日內,出訪人員須將證件交回港澳臺事務辦公室。
四、聯(lián)系信息
河北工業(yè)大學港澳臺事務辦公室
地址:紅橋校區(qū)東院七教12樓1202辦公室
電話:022-60204041
附件:因公赴港澳模板